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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考核方案通过

时间: 小龙 规章制度

明确目标和期望:考核制度能够明确设定绩效目标和预期结果,帮助员工了解组织对他们的期望。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收集整理的考核规章制度,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规章制度考核方案通过(篇1)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出租汽车管理,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促进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人本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沂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临沂市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属驾驶员的考核奖惩。

第三条 公司考核奖惩驾驶员遵循依法管理、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权责一致和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考核奖惩驾驶员接受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的监督。

第五条 公司根据《临沂市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对驾驶员实行综合考核管理,建立驾驶员动态管理考核档案,考核情况由公司如实记录在档,驾驶员在更换服务单位应聘时,交由新聘用单位管理。

第六条 在拟聘用驾驶员时,公司除按规定查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外,还通过登录《临沂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查询系统》、查看动态管理考核档案等方式进行查询,优先聘用诚信度高的驾驶员。

第七条 公司考核驾驶员基准分值为100分,其中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对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占40分,另外加分分值为20分。公司考核驾驶员周期为一年,考核周期结束后,扣分与加分予以清除,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第八条 公司通过民主选举成立由公司管理人员、驾驶员代表组成的公司综合考评小组,负责本公司驾驶员的综合考核工作。

第九条 驾驶员违反运营规范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按照《临沂市交通客运有限公司出租汽车驾驶员综合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扣分。

第十条 驾驶员违反有关规定,按照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服务合同交纳违约金,并作出以下处理:

(一)一次扣分为1-3分的,进行批评教育;

(二)一次扣分为4-5分的,停运学习1天,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三)一次扣分为6-10分的,停运学习3天,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四)一次扣分为10-20分的,停运学习5天,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五)一个考核周期内,驾驶员综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公司有权予以解聘,并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申请注销该驾驶员《服务监督卡》。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驾驶员综合考核奖励基金,奖励基金专户专用,专门用于驾驶员的考核奖励。驾驶员交纳的违约金,将全部注入驾驶员综合考核奖励基金,不得挪用。

第十二条 驾驶员有被政府表彰或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抢险救灾的,公司将予以加分,进行通报表彰,并按照每分2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驾驶员有拾金不昧、义务服务、协助查处违法行为的,公司将予以加分,并进行通报表彰。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驾驶员综合考核得分情况评选优秀驾驶员,在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在“的士标兵”评选和行业评先树优工作中按成绩择优进行推荐。

第十四条 在考核奖惩工作结束后,公司对奖励基金使用情况和有关账目进行公示,接受公司考评小组和全体驾驶员的监督。

第十五条 公司违反本办法不按规定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奖惩,驾驶员有权向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举报投诉。

规章制度考核方案通过(篇2)

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提高车辆保养标准,提高司机安全意识,提高司机服务水平,规范司机工作纪律,使所有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行车安全。根据管理处车辆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比小组

为加强管理处车辆的管理力度,成立考核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队长__担任,副组长由车队安全管理员__担任。驾驶员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评比,参加考核人员为各科室管理人员。被考核人员为纳入管理处管理的所有驾驶员。

每次考核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分发表格由参加考核人员不记名填写,考核结果由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将汇总最终评比结果并予以通报。

二、评比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比,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下旬,每年12月份将把四个季度考核评比成绩汇总,年终评比出“红旗车“、“年度优秀驾驶员“,并给予奖励。

三、评比依据

近来管理处车辆安全形势不好,少数驾驶人员安全观念淡薄。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特制订驾驶员评比方案。

(一)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加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要组织驾驶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处的员工管理规定和车辆管理规定,学习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违法违规驾驶车辆。

(二)加强车辆派遣制度,扎实落实好管理处车辆管理规定的车辆调度管理。双休或节假日除值班车辆,一律停驶集中停放,确需其它工作用车时,须报办公室审批;如发现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要追究当事人责任。真正做到“谁用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谁派车谁负责“。

四、评比内容和评比细则标准

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为了加强管理处车辆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安全文明行车,保障管理处的各项工顺利进行,所有考评项目总分数为100分,各考评项目的评分标准如下:

(一)车辆使用管理(10分)

1、管理处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车队管理所有车辆,各有车单位为责任单位,驾驶员为车辆责任人。(2分)

2、管理处机关公务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制度,用车部门提前填写“用车使用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车队,由车队统筹安排车辆,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如遇急事临时用车,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或电话通知,并填好出车记录。(4分)

3、工作用车应严格按照派车计划用车,不能改变用车用途。到同一方向办事,应尽量乘坐同一辆车。如可用其它办法办理的事项,尽量不动用车辆。(2分)

4、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除值班用车外,特殊情况用车必须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车队安排车辆。(2分)

(二)车辆维修保养管理(25分)

1、管理处所属车辆维修保养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统一指定的修理厂维修。(5分)

2、管理处所属车辆维修实行申报制,本着视情维修与定期保养相结合的原则,凡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写清维修项目,经单位负责人签字,报车队核定。(5分)

3、维修金额在500元以内各单位自行到指定修理厂维修,500元以上__以下报车队审批,__元以上由车队书面申请报管理处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不得随意增加修理项目。如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及时报告车队,车队到现场核实后报管理处领导同意。(10分)

规章制度考核方案通过(篇3)

第一章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公司驾驶员、车辆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公司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驾驶员、车辆日常安全管理。

第三章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二、公司驾驶员、车辆管理制度。

第四章 一般规定

发生违反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属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且损失低于10000元(含)者定为一般交通事件,发生人身重伤、车辆丢失等我方责任的交通事件或损失超过10000元的交通事件定为重大交通事故。

第五章 责任划分

一、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车辆负责人、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证取证、车辆保养、定检、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保险索赔等工作。

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负责驾驶人员资质、交通违章、车辆配置常用工器具、车辆应急物品、车辆卫生、日常培训等检查监督工作,是车辆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三、各分公司分别是本部门车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是考核实施细则在本部门的直接执行者。

第六章 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条 部门考核实施细则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要求,应对驾驶员进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职工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遵守交规的自觉性,避免交通违章,积极预防交通事故,联系相关部门,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定检,及时进行损坏维修、购买车辆保险等工作,及时进行车辆技术档案和有关台帐的建立、管理和监督。未按要求完成或未按时完成上述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

二、公司各个部门对本部门车辆负责人、驾驶员具有直接管理责任,如车辆发生刮擦、碰伤、翻车、严重损坏及严重交通事故,责任部门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因管理不力导致本部门出现交通事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对发生交通事故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二条 车辆驾驶人考核实施细则

驾驶员应模范地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好交通秩序。驾

驶员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如存在下列行为,一经发现,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500元,予以辞退;

二、严禁超速行驶(高速公路不高于90km/h,省道不高于60km/h,乡村道路不高于40km/h,山区道路不高于30km/h),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三、严禁开斗气车,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四、严禁疲劳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

五、严禁将机动车交给非内部驾驶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

六、未经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一经发现,处以罚款500元;

七、遇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时,应尽量不出车或少出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强行出车者,给予警告处分。

八、驾驶员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和例会者,一次返款200元;

九、根据公司准驾制度,行车时车辆驾驶人必须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车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如因忘记携带,被交管部门处理,主要责任由车辆驾驶人个人承担;发现手续不全,强行出车被交管部门处理,全部

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十、驾驶人驾驶车辆超限超载2次者,到公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写出检查及保证书;

十一、因疏忽大意,导致车辆被盗,车辆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条 重大交通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经公司办公会确定考核结果,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不因事故后的处罚而免除。

第五条 奖励办法

一、对遵守交通规则,一年内无任何交通事件,经公司办公会确定给予一定奖励;

二、提前预见危险,并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避免事故发生,经上报批准,进行适当的奖励。

第四条 检查与评价

一、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负责检查本考核细则的执行情况。

二、本制度由公司技保处部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通过实践不断修改、完善。

规章制度考核方案通过(篇4)

为加强驾驶员管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原则,充分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能动性,切实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交通规则、车辆保养(50分)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对于旁人包括分局领导的指令,驾驶员认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变更指令。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能适用快速处理的,应采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当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而发生事故的,驾驶员应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驾驶员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并给予行政处罚。(15分)

2、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半个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15分)

3、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调度主任,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5分)

4、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停放在规定地点和位置。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不准私自用车。(10分)

5、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罚款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承担责任和后果。(5分)

二、服务质量劳动纪律(50分)

6、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分局机关用车时,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后,按要求作好行车记录,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乘坐人姓名、事由等,并由乘坐人签字确认(如仅有分局机关外客人乘坐,由安排人员签字确认),次日将行车记录交管理人员审核签章。(15分)

7、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驾驶员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驾驶员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调度室报到。驾驶员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15分)

8、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调度人员,并说明原因。任何时候,驾驶员必须随身携带手机。对分局领导或调度人员的呼叫,应立即应答。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应答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5分)

9、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其他人驾驶;如分局领导批准同意将车交给其他驾驶员驾驶,当事驾驶员应负责检查借车人是否具有合法的驾驶资格(包括驾照有效期、车型及驾照真实性);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开车;任何人不得利用分局机关车辆学开车。(10分)

10、费用报销:驾驶员所有因公费用(停车费、过路费、加油、修理等等)必须以正式有效凭证作为报销凭证,由驾驶员整理粘贴报销凭证后交管理人员审核签字,方可报销。原则上一周报销一次。(5分)

三、附则

11、由人事部门牵头对驾驶员进行百分考核,机关用车单位或部门进行打分,同时结合机关年度测评,对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取前名,给予奖励。该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动态调整。对因酒后驾车等违规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12、本规定即日起执行,未尽部分将会适时予以补充.,分局机关驾驶员百分考核暂行办法。

规章制度考核方案通过(篇5)

一、考核、奖励

1、重视安全生产、安全运输,当月内无任何交通安全事故和生产事故发生的;

2、节约原料、材料、油料等生产运输经营成本;

3、敢于同违章违纪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见义勇为,使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免遭侵害,表现突出的。

二、处罚

1、凡有列违章行为的,公司对其责任部门负责人以每次100元—200元的罚款,对驾驶员每次罚于100元—150元的罚款,并以现金交付或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不遵守公司劳动纪律,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非因公午餐饮酒,上班时间及中午打牌,酒后驾车等;凡旷工的,一律无工资,旷工一天的可按最高额处罚。当月累计旷工达七天以上,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开除的一律不退还保证金。

3、负责人不履行职责,未起带头作用,缺乏表率作用的。

3、无进取和开拓精神,工作表现平庸,当月无工作业绩的。

4、拒不执行领导交办的工作或理应力所能及在规定期 1

限内完成工作任务而故意拖延办理的,以及借故公务名义外出办私事的。

5、对责任份内工作,表现不力或无明显进展以及久未办果的。

6、工作互不配合,无团队精神而贻误公务的。

7、安全意识淡薄或缺乏必要的素质,未按安全规范操作或酿成安全事故的。

8、铺张浪费,无节约意识,造成运输成本增加的。

9、散布谬论,有损公司形象和声誉的,并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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