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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

时间: 小龙 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办公室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篇1)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如有打架、者每人罚款50元、

二、在工作中,损坏东西,责任由自己承担。

三、工作期间,员工必须穿工作服,违者每车次罚款2元。

四、有将本公司业务外输,即偷业务者,给予300元罚款。

五、员工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地汇报结帐及开支情况,如有漏报、瞒报给予100元处罚。

六、工作时,不准拿客户一针一线,违者罚200元。

七、工作期间,客户奖赏的任何物品,必须带回公司处理,不得借用任何理由,归个人所有,违者罚款200元。

八、公司员工必须按时上班,迟到一次,罚款5元,旷工罚款40元。

九、新员工开学徒工资(全工资50%—70%)至学会。

十、公司员工不准以任何理由挪用公款,违者罚款500元。

十一、公司员工业余时间积极参加义务劳动,搞好环境卫生。

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篇2)

1、各生产岗位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缺失的,对车间部门负责人罚款30元/项;违规操作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调岗直至辞退。

2、各车间部门要健全安全责任制,设备安全落实到人。

3、各车间部门要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4、危险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及护拦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标志或安全防护设施,每项罚款50—200元。

5、劳保用品要按规定要求佩戴,违者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人次。

6、保卫科加强出入人员车辆登记检查,加强巡逻,确保厂区安全,因保卫工作不力,出现盗窃等安全责任事故,保卫科承担赔偿责任。

7、各部门要加强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门窗及时落锁,做好交接班安全检查,因内部管理不当导致公司财物丢失,相关部门照价赔偿。

8、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相关部门、人员要做好现场应急处理,并及时上报,对处理不当或隐瞒不报、推诿责任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100元直至辞退处理。

9、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评优一票否决。

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篇3)

一、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管理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二、保卫人员必须有严格的纪律性、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三、保卫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保卫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大胆工作、不循私情,保持高度的警觉性,敢于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动及违法乱纪行为。

五、保卫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和武装带,携带执勤器材,准时交接班,认真履行其职责,热情为业主服务,维护辖区内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六、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七、保卫人员,熟悉本岗位的任务与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岗位职责,作好本职工作,确保小区安全。

八、熟悉有关地形、楼号、门牌号码、业主姓名、特征,掌握楼房进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器材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做到无任何火灾隐患。

九、维护好辖区内的交通秩序,引导车辆行驶和行人的过往,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灾情严重时要及时拨打110、120、119,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十一、牢记职责和有关规定,了解装修单位和人员,严防未经允许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出入责任区域。

十二、熟悉和牢记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正确果断、灵活机智的处理各种情况,准确发出信号或报警,及时请示报告。

十三、执行交接班制度,上班时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准处理私事,确保安全。

十四、每名队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定期检查安全及消防系统。

十五、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1、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2、文明礼貌,行为规范,努力为业主、租户提供优质服务;

3、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严防犯罪分子从事破坏活动;

4、熟悉管区内业主租户情况,掌握管区治安特点,保护管区物业及业主、租户的人身财产安全;

5、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认真做好执勤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7、接班时穿戴整齐、庄重、严肃,当班人员必须事先做好一切准备。

8、日常工作着装整齐、干净,佩带上岗证。

9、走姿 、站姿规范(手不能插在兜里、不准靠墙、门等)

10、正确使用礼貌用语(如对不起、您好,这里不准停车等),车辆必须按规定车位分类停放,白天随来车随时安排。

11、早晨必须按时开门(落实到各领班)

12、上下班、下雨阴天等按时开、关灯光,下班时门窗上锁、关好,确保安全无误。

13、交班时,卫生打扫干净、彻底;严禁酒后上岗,班中不允许吃零食、吸烟;不准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漏岗;上班期间不准会客,不准与业主长谈;严禁染发、留长发等。

14、服从管理,不顶撞上级。

15、上班时服装不整、佩带警械不全、串岗、脱岗、离岗、酒后上班、上班时间打聊等,发现一次罚款20--50元。

16、有责任心、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者;工作方面有其他贡献者;为公司作出贡献者,一次奖励50—100元。

十六、小区、商场保安岗位及职责

1、保安人员应按规定着装、佩戴标志和武装带,携带执勤器材,准时交接班,认真履行其职责,热情为业主服务,维护辖区内的安全和交通秩序。

2、认真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3、熟悉本小区、商场内的有关地形、楼号、业主姓名、特征、门牌号码,掌握楼房进出口及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消防器材是否良好状态。

4、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排除险情,灾情严重时要及时拨打110、120、119,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5、牢记职责和有关规定,了解小区、商场内装修单位和人员,严防未经允许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出入责任区域。

6、熟悉和牢记有关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正确果断、灵活机智的处理各种情况。准确发出信号或报警,及时请示报告。

7、每名队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

8、全体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虚心学习、埋头苦练、做一名优秀的保安人员。

十七、门卫保安的岗位及职责

1、疏通车辆和人员进出,维护门前交通秩序,保证车辆及行人安全,使门前畅通无阻;

2、严格制止闲杂人员、小商贩、推销人员进入管区;

3、提高警惕,发现可疑人员和事情后应及时自理并迅速报告领导;

4、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值班中所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

5、坚持执行客户大宗及贵重物品凭证出入制度,确保客户财产安全;

6、认真做好非办公(经营)时间人员出入登记工作;

7、积极配合其他保安员,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把好管区的大门关;

巡逻保安的职责及工作要求

8、巡视检查管区内是否有不安全的因素,发现后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9、认真记录巡逻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做好巡逻的交接班工作;

10、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查,劝阻推销人员、小商贩等尽快离开管区;

11、制止管区内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2、制止在管区内,尤其是在大厦或住宅楼的电梯内、电梯厅、公共走廊等地的大声喧哗、随地吐痰、吸烟等不文明行为;

13、看管好车场内的车辆,防止撬车、盗车事件的发生;

1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5、对客人提供有关大厦管理的咨询服务,必要时为客人做向导;

16、配合管理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发现工程设备、清洁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17、协助解决客户遇到的其他困难;

十八、保安巡逻管理

保安巡逻的范围只严格限定为物业的公共地方,如公共通道、公共场所、消防通道、洗手间、车场等。未经用户许可,保安员一般不允许进入用户房间内。

巡逻方式:

定时巡逻和不定时巡逻,穿制服巡逻和着便衣巡逻、白天巡逻和夜间巡逻等方式。

定时巡逻和不定时巡逻

定时巡逻一般1-2小时进行一次,其好处在对于物业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掌握物业的治安形式及规律,及时解决治安问题。可以防止一些了解保安巡逻运行情况的不法分子或内部作案者知道定时巡逻规律后,采取打时间差的方式作案,因此,有必要采取一些不定时巡逻方式,以确保物业及用户的安全。

穿制服巡逻和着便衣巡逻

一般保安员穿保安制服巡逻,保安班长着便衣巡逻。这两种巡逻方式同时存在,巡逻工作交替进行,可有效地堵塞巡逻治安工作的漏洞,取得更好的治安效果。

白天巡逻和夜间巡逻

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检查管区内的治安情况,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处理违法犯罪活动,为用户提供一些咨询服务等。夜间巡逻除上述任务外,要检查各楼层用户办公室是否锁好,还要负责公共用电水的关闭等。发现用户办公室门未锁的,应帮其锁好。

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篇4)

1、认真执行国家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动态,做好市场分析。

3、通过各种渠道了解竞争对手的各种信息,并认真分析对手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作为自己的运营的参照。

4、制定市场开发方针和计划,并做好各分公司市场开发计划的分解布置落实工作。

5、及时指导各分公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检查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6、直接参与各重大的市场开发项目,协调各分公司之间的业务工作。

7、及时总结每次业务活动,不断调整,改进业务工作。

8、负责组织业务学习,进行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提高业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9、引进和创新各种业务理念和业务手段,提升公司的业务层次,建立先进的业务体系,建设优秀的业务团队。

10、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每周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市场部会议。

学生会办公室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采取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行。

第三条 公司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有国家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组成。

第六条 公司将安全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具体分解落实,直至具体的个人,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责任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2、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照本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5、负责改善消防等安全条件及保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6、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扑救;

7、负责协助调查火灾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识: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

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用水灭火。

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 安全生产规定

第九条 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

第十条 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润滑或清理、调试,暂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清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刷子或专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 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

第十二条 电器焊割操作时,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险现场(周围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意乱摆,焊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 本公司电工必须持有劳动供电部门核发的电工合格证才能上岗,如只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严禁操作高压部分。电器维修操作人员应按《电气安装、维修的标准》和《电工手册》的规定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 不准乱接拉电线,严禁使用临时用电线,若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布线,且临时电线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天。

第十五条 各类用电设备上的照明灯座应使用安全电压;各类电源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应安装接地线;堆放的物品距离各类开关、插座、电源线、照明及用电设备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紧急使用,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把茶具、雨具、杂物放在电器设备的箱盖上,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 对用电设备的裸露部分,裸露导线,不论有电无电,不得随意触摸,严禁用湿手或赤脚拉电器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本公司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线接头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和线路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测时如发现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源线损坏等不良情况,应立即停电维修。公司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蔽线路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 公司配电房内须制订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制度,必须配

备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测、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电器设施的各种保护装置要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地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配电室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保持清洁和经常维修,发现有损坏或有问题的应及时汇报。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任何杂物。

第十九条 除划定的吸烟区外,严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厂区内吸烟,储存化学品和易燃的仓库严禁带火种和使用明火,机动车辆进入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范围内,严禁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要设特定地点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 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并划出固定的停放点,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车辆、木踏板、纸箱其它杂物等阻塞消火栓设备系统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 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器材,未发生火警时,任何部门、人不得乱动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损坏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器材价值的两倍扣罚(除特殊情况外),并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有人乱动乱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性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发现消防器材损坏或存在隐患的或需报废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综合管理部,由其负责更换和重新购置。

第二十五条 仓库的货物应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规定,货物必须按要求堆放整齐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仓管员有责任有义务统一安排一切进仓货物的摆放位置,各生产部门要给予仓库管理人员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条 装货叉车及中转车辆在厂区内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装运货物。装货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严禁在运行中的叉车上站人。

第二十七条 在公司厂区内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范围内划出施工区域,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公司员工擅自进入已标明危险的施工区域,如因施工方未划定施工区域而造成本公司员工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十八条 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房内的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要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指南)或使用说明书,对一些有消防隐患或安全隐患的区域各部门必须标明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第二十九条 综合管理部安全员每半个月须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查看各车间、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将结果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发现问题后应将问题及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未整改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三十条 任何人员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火警“119”,报“119”的程序是:镇定拔号、说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质的性能。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一条 发生火灾时,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有权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必要时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1、通知部门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2、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保护现场。

第三章 一般性处罚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为引起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公司对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构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则处罚责任部门)。情节严重的公司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将给予责任人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和使用劳保用品的、公司生产车间的设备操作工在工作期间违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岗的将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公司电焊工违规操作的将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叉车上站人的或载驾驶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乱拉电线、擅自安装用电或危险设施的将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六条 在安全消防通道处或在消防器材规定放置范围内乱堆杂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将给予50~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七条 没按规定要求放置消防设备、灭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检查维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警告或处以该部门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八条 未发生火警时,如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损坏消防设施行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

第三十九条 厂区内未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的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相应的法律。

第四十条 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的,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未经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的,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条 在厂区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的,违者一次罚款责任人(部门)300元,在存放危险品的仓库内使用火种或明火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 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安全事故、I级安全事故、II级安全事故、III级安全事故。其分级标准如下:

1、 一般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轻伤的,即员工负伤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内的;

⑵ 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财产损失和工伤医疗、赔偿等,下同)。

2、 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次重伤,但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5~10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 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重伤,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1~4级的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0元以下的事故。

4、 III级安全事故:

⑴ 造成人员死亡的工伤事故。

⑵ 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本部门力量迅速扑火并保护好现场。

2、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3、开展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职责权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将责任追究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

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I和III级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上级部门或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意见,同时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免职、辞退等。

3、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级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总经理决定追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发出整改和考核通知书,无正当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将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和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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