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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

时间: 小龙 规章制度

旅客运输安全率是指反映旅客运输安全相对程度的质量指标。关于客运也有对应的制度及要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客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

客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篇1)

一. 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故意抵制公司管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视其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

二. 出租汽车营运时不打表计价,私自抬高收费,无故拒载、绕道甩客,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三. 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在营运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与顾客发生语言或肢体冲突,一经接到举报罚款100元;

四. 出租汽车在运营中车容不整洁,驾驶员衣冠不整洁,故意损毁出租汽车及____公司形象,一经发现罚款50元;

五. 遇到本公司其它出租车需要救援时,视而不见或置之不理,一经查实罚款200元;

六. 驾驶人员拒绝服从车队长的调度指挥,罚款100元;

七. 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将车辆交由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或酒后驾车罚款200元;

八. 将顾客遗留在出租汽车上的物品据为己有,一经发现照价赔偿,并处以罚款200元;

九. 公司组织驾驶人员开会或学习时,迟到早退,罚款50元;未向公司请假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

十. 驾驶人员以出租车为载体从事违法活动,公司即时吊销其出租汽车营运证;

十一. 以上十项,谨望大家铭记。

客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篇2)

一、建立安全会议制度

为分析总结前段时间安全工作和布置下段安全工作,公司推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会议我,每月公司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每月召开驾驶员安全培训学习会议。

二、教育与培训制度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年受教育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三、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检查规定: 为定期和不定期的路检和站场检两种,定期检即是每年星期天和节假日上路检查,路查主要是查超速,查司机驾驶作风,不定期即是站场所抽检,抽检重点主要检查车容和车辆的技术部分。公司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重点部位、人员、路线进行重点检查,并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安全资金保障制度

每年投入一定的安全资金,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配备通讯、勘察、交通工具等必要设备专款专用。

五、事故报告、事故处理及事故统计

1、事故报告: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报告公安交-警部门,并报告本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和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得伪造和逃离现场。其它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遇见行车事故,亦应积极协助抢救工作。

2、事故处理:公司接到事故信息后,应即派员前往事故现场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凡发生重大或特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同时报告交通主管部门。为教育肇事者和广大驾驶员,公司对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

3、事故统计:公司必须按交通部安监发[1992]64号“关于发布《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及时、准确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上报《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年、季、月)报表》上报。

六、回场必检制度

根据广东省交通厅《广东省汽车客运站交管所管理暂行规定》,客运车辆回到起止站要通过回场必检工作,具体要求对车况及性能逐一检查,车辆检查合格的发给《车辆回场检查合格证》后方可准予报班,不合格的不准营运,直至使车辆维修保养好后方可准予营运。

七、司机作息制度及车辆运行制度

1、司机每班车到达终点站休息10分钟。

2、到时间行走的车如有突发事件不能接上,应由下一班车接上,以免影响正常运作。

对司机的安全行车和车辆的技术及牌证,线路要建立档案,实行台帐管理,要求做到一人一档,一车一档。内容、项目填写要真实准确齐全。车辆技术、司机安全行车档案由安全技术科负责管理,牌证、线路档案由公司负责管理。

九、健全人车保险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进一步做好公交客运车辆购保赔保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1、我司所有车辆必须按有关投保金额规定购买保险。

2、保单原件由公司保管。

十、建立考核制度

凡聘用司机都要过关:一是验证关(即是有无驾驶证和上岗证);二是岗前技术考核关,考核办法:可定期不定期,可集中可不集中,可整体可分散进行考核。

十一、建立“四不放过”制度

车辆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要及时报告。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派员协同交-警人员到现场勘察处理,先安置好伤员,后找当事司机谈话,了解乘客伤员情况,对事故的处理要认真对待,正确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是:事故不查清放过,责任不处理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十二、报废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经长期使用技术性能变坏,消耗增加,维修费高,经济效果差,安全性能不可靠的老旧车辆必须执行国经贸委等六单位国经贸委(1997)456文号文件规定,申请报废处理。报废车辆不得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报废车辆处理证明必须存档。

十三、驾驶员询问告知制度

公司每日出车前,车队调度问询和告知驾驶员有关注意和隐患事项。如:防止司机疲劳,酒后或带病上岗,将有关道路状况及天气预报情况及时告知司机。

客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篇3)

1、 本制度的安全是指涉及到公司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2、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依照有关规定,由省、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重、特大以外的安全事故依照有关规定,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泉州市安全管理奖惩暂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除上述的安全事故依照本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3、 公司各岗位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各自安全职责,在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内,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情形或者负有其他责任的主要人员,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贪污追究刑事责任。

(1)、火灾安全事故;

(2)、行车安全事故;

(3)、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4)、其他安全事故。

4、公司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内,没有履行安全职责,依照公司安全责任考核规定给予处理。

5、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1)、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和奖励的;

(2)、认真履行职责在任期一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

(3)、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

(4)、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避免或减少损失的;

(5)、在事故抢救、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客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篇4)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客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篇5)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车辆、司机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的安全管理采用合同式管理办法,由安全经理与总经理签订安全责任书,司机与安全经理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制,奖惩按合同执行。

第二条 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优质服务规范”行车。

第三条 制定奖惩制度,鼓励司乘人员安全行车,尽量避免交通事故。

第四条 奖励制度

1、每月进行评比,当月无任何一项违规的,给予驾驶员100元/人的奖励;乘务员无任何一项违规与投诉的.,给予乘务员50元/人的奖励。

2、每月进行统计,当月无违规车辆占总车辆90%以上,给予安检员及安全员200元/人奖励。

3、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凡在这一个季度内没有任何一项违规的,再给予驾驶员100元/人的奖励;乘务员在这一季度没有任何一项违规与投诉的再给予100元/人的奖励。每一年再进行一次大

的评比,凡在这一年都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公司再给予500元/人的.奖励。

4、拾金不昧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奖励200元,500元以下奖励100元。

第五条 处罚制度

1、一般违章罚款:主要包括禁按喇叭、冲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带、乱停乱放、压双实线、闯红灯、超速、事故扣证罚款等则由当班司机自负。

2、若发生以下情况,公司视情况做出处罚:

(1)、严禁迟到与早退,违者罚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违规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公司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2)、严厉禁止旷工,违者罚款200元/次。一年中旷工5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3)、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培训例会,若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第一次警告,并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罚款100元并在次月的安全培训会上通报批评;第三次停职培训并罚款200元;第四次调离工作岗位。

(4)、严厉禁止司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开快车和飚车,若有乘客投诉,公司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5)、司机应主动保持车内的卫生清洁,不允许在车内吸烟。如有乘客在车上,司机则因先征求乘客的同意,才能在车内公共场

所吸烟,如若乘客不同意,司机则应主动带头禁止在车内吸烟。此条例如有乘客进行投诉,则处以20元/次的罚款。

(6)、必须统一服从公司的调度命令,不听命令或者下达命令后不执行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7)、为保行车安全,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应禁止接听手机,更应该禁发短信,如有乘客投诉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3、交通事故处罚制度:

(1)、除车辆本身原因外,按实际发生交通事故由司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10%由当班司机负责;各负责50%责任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5%由当班司机负责。若属检修原因造成事故的,罚安检员200元,罚安全经理300元。

(2)、经双方协商解决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5%由当班司机负责。

(3)、对方负全部责任的,司机不作任何处罚。

(4)、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领导审核,不得将车交给本公司以外的司机驾驶(特殊情况除外),违者罚款500元,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5)、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开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除外),若违反此规定,经调查属实,第一次警告批评;第二次按租车标准的两倍给予罚款并做出书面检查;第三次及以上按第二次翻倍罚款并停职反省。造成车辆损坏或被扣、被罚、被偷及发生交通事故的,

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6)、司机完成出车任务后,要按时返回原停车点,不按派车规定返回,且又不向领导报告的,发生任何事情,则由当班司机本人负责。

(7)、由于管理不严,司机、安检员等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金额在元以上的,则由司机、安检员各负30%,安全经理负40%。

客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篇6)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增强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员工安全学习,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安全责任的通知”精神,特对原长化运输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作如下补充:

1、司属各队(分厂),要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各队(分厂)建立好安全学习记录,安全学习由参加人员本人签字,因有事请假的员工,各队(分厂)应安排及时补课。

2、各队(分厂)负责人要按照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对各队(分厂)当月未组织安全学习的,处罚负责人100元,处罚安全员50元;对组织了安全学习,但未对缺席人员及时补课的,处罚负责人50元,处罚安全员30元;对各队(分厂)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或未设立检查台账的,每缺1次,处罚负责人50元,处罚安全员30元。

4、各队(分厂)负责人、安全员对公司技安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在整改期限内未整改或不回复的,处罚负责人

50元,处罚安全员30元。

5、公司技安部每月25日前对各队(分厂)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学习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整改)的单位,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按前款规定签署处罚意见,交公司财务部扣款。

6、各队(分厂)负责人根据各队(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员工,按公司及各队(分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7、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奖励。 本补充规定通过会议传达即日执行。

客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篇7)

奖励制度:

1 、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减免人、物损失的奖励 50 元。

2 、维护公司荣誉和利益的驾驶员奖励 50 元。

3 、对于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且采纳后有具体成效的奖励 50 元。

4 、举报、设法防止违规作弊或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损失的奖励 100 元。

5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且为公司采纳的奖励 30 元。

6 、对每月节油的驾驶员进行奖励,驾驶员每月车辆用油在规定范围标准之内,按每公升 2 元给予奖励。

7 、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全年任务按时完成的年底给予口头奖励和 200 奖金。

8 、符合公司晋升制度,按照《公司员工手册》给予一定的晋级提升。

惩罚制度:

1 、驾驶车辆时无随身携带驾驶证、营运证、从业资格证罚款 50 元 / 次

2 、车容、车貌脏、乱、差的驾驶员罚款 10 元 / 次,工作装穿戴不整,不文明开车,无职业道德的违章驾驶员罚款 20 元 / 次。

3 、无故不参加公司定期或者不定期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例会的驾驶员罚款 20 元 / 次。

4 、擅自将车辆交予他人驾驶者罚款 200 元 / 次,因个人原因造成脱班、误点的罚款 100 元 / 次,同时承担相关责任。

5 、不听站场调度指挥,随意改变运行路线的罚款 50 元。

6 、因违章扣证、隐瞒不报的扣罚 100 元。

客运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精选篇8)

第一条 公司的安全管理采用合同式管理办法,由安全经理与总经理签订安全责任书,司机与安全经理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制,奖惩按合同执行。

第二条 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优质服务规范”行车。

第三条 制定奖惩制度,鼓励司乘人员安全行车,尽量避免交通事故。

第四条 奖励制度

1、每月进行评比,当月无任何一项违规的,给予驾驶员100元/人的奖励;乘务员无任何一项违规与投诉的,给予乘务员50元/人的`奖励。

2、每月进行统计,当月无违规车辆占总车辆90%以上,给予安检员及安全员200元/人奖励。

3、每季度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凡在这一个季度内没有任何一项违规的,再给予驾驶员100元/人的奖励;乘务员在这一季度没有任何一项违规与投诉的再给予100元/人的奖励。每一年再进行一次大

的评比,凡在这一年都没有上述任何一项违规的,公司再给予500元/人的奖励。

4、拾金不昧500元(含500元)以上的奖励200元,500元以下奖励100元。

第五条 处罚制度

1、一般违章罚款:主要包括禁按喇叭、冲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带、乱停乱放、压双实线、闯红灯、超速、事故扣证罚款等则由当班司机自负。

2、若发生以下情况,公司视情况做出处罚:

(1)、严禁迟到与早退,违者罚款20元/次。一年中有10次违规或一个月累计达到3次违规者,公司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2)、严厉禁止旷工,违者罚款200元/次。一年中旷工5次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次者,公司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3)、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安全培训例会,若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第一次警告,并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罚款100元并在次月的安全培训会上通报批评;第三次停职培训并罚款200元;第四次调离工作岗位。

(4)、严厉禁止司机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开快车和飚车,若有乘客投诉,公司可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5)、司机应主动保持车内的卫生清洁,不允许在车内吸烟。如有乘客在车上,司机则因先征求乘客的同意,才能在车内公共场

所吸烟,如若乘客不同意,司机则应主动带头禁止在车内吸烟。此条例如有乘客进行投诉,则处以20元/次的罚款。

(6)、必须统一服从公司的调度命令,不听命令或者下达命令后不执行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7)、为保行车安全,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应禁止接听手机,更应该禁发短信,如有乘客投诉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

3、交通事故处罚制度:

(1)、除车辆本身原因外,按实际发生交通事故由司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10%由当班司机负责;各负责50%责任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5%由当班司机负责。若属检修原因造成事故的,罚安检员200元,罚安全经理300元。

(2)、经双方协商解决的,除保险赔偿外,损失金额的5%由当班司机负责。

(3)、对方负全部责任的,司机不作任何处罚。

(4)、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领导审核,不得将车交给本公司以外的司机驾驶(特殊情况除外),违者罚款500元,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5)、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开车办私事(特殊情况除外),若违反此规定,经调查属实,第一次警告批评;第二次按租车标准的两倍给予罚款并做出书面检查;第三次及以上按第二次翻倍罚款并停职反省。造成车辆损坏或被扣、被罚、被偷及发生交通事故的,

一切损失由当事司机负责。

(6)、司机完成出车任务后,要按时返回原停车点,不按派车规定返回,且又不向领导报告的,发生任何事情,则由当班司机本人负责。

(7)、由于管理不严,司机、安检员等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金额在元以上的,则由司机、安检员各负30%,安全经理负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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