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5篇)】,供你选择借鉴。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
1总则
1.1为了加强本公司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免受危害。维护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1.2全公司范围内均适用本规则。
2组织领导
2.1公司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安环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工作职责为:
2.1.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去,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2.1.2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
2.1.3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1.4负责组织防火检查,研究和主持整改火险隐患。
2.1.5领导义务消防队,平时工作中要加强管理教育,组织进行业务培训。
2.1.6负责指导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
2.1.7积极组织员工扑救火灾,并负责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2.2安环部专职安全员同时担任专职的防火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防火工作,组建和训练好义务消防队,建立健全防火档案。
2.3各部门、车间成立防火工作小组,确定一名兼职的防火员,实行公司、部门(车间)、班组(岗位)“三级”消防安全管理,各级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工人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3建筑审核
3.1本公司内所有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都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规定。
3.2公司行政事务部的基建人员在接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通知后,必须在三天之内和专职安全员进行口头交涉,并送交有关图纸、资料,同时填写《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3专职安全员在接到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口头通知后,应同部长协商,迅速与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联系,办理好有关建筑审核手续,严格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落实。
4火源管理
4.1生产区、成品库区、仓库内严禁烟火,易燃、易爆的重点部位必须做到定点、定人管理,并写出详细的管理措施;坚强明火的管理,严格执行禁火区内禁带火种,禁止吸烟,不准使用电炉的规定。
4.2凡是在禁火区内需要动火的,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到安全环保部办理好动火手续,凭动火作业证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动火。
4.3加强对于入冬取暖火炉的管理,火炉的日常管理要责任到人,同时建立申请、审批手续。
4.4从炉内取出的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4.5进入禁火区内的汽车、拖拉机以及其它机动车辆,必须戴阻火器。
5电源管理
5.1电器设备要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安装,并由正式电工负责安装和维修,所有的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接零。
5.2岗位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加强管理,非电工人员不得自行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5.3凡是检修电器设备时,必须挂警告牌或派人现场监护,检修后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检修人员许可,方可投入使用。
5.4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非生产性使用电炉,严格执行用电制度、电器维修制度等。
5.5定期进行避雷装置检测,预防静电的产生。
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6.1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如环氧乙烷)的生产过程应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防火灭火设施,其消防工作由各事业部确定专人兼管,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6.2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经营必须凭证经营,销售部门应到商业和公安部门办理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并对销售点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落实到人。
6.3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采购必须凭证采购,物质供应部门应到商业和公安部门办理化学危险物品采购证,无采购证者,一律不准购买和交易。
6.4对于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贮存,应该按照其性质和灭火方法不同分类堆放、分类贮存,装卸时要注意安全,并经常对物品进行检查,同时指定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
6.5承担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运输的单位,必须出示公安机关颁发的运输证件,车辆押运员必须办理押运证、驾驶员必须严格要求,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6.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必须严格领料手续,剧毒和爆炸物品的领用必须经技术科同意;使用岗位上的存放量不超过一个班的使用量,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6.7对生产、贮存、运输、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过程中已经报废、变质,需要进行销毁处理的,必须报请技术科鉴定,由技术科监督销毁处理。
7消防设施
7.1全公司区域内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室内和室外消防栓,保证水源充足;同时按照危化品生产的要求配齐配足消防器材,重点岗位要自备蒸汽灭火管线。
7.2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执行“三定一交”制:即定点存放、定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以及消防器材列入交接班记录。入冬前以及寒冬期间要做好灭火器、水源、管线、室外消火栓的防冻保温工作,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7.3切实保证值班电话通讯畅通,报警器完好,安全值班车处于良好状态。
7.4消防设施应该为消防专用,禁止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地方,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报告安全环保部;安环部必须经常进行检查,加强维护保养和及时更换,严格执行“三记”制度。
8义务消防队
8.1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在保安队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做好本部门、车间的消防保卫工作。
8.2义务消防队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任务,严格工作制度和作风纪律,充分发挥在扑救火灾中的骨干作用。
8.3公司需要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训练和进行技术比武,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业务素质。保持队员的相对稳定,绝对保持组织的健全和战斗力。
8.4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坚持原则、模范遵守、实事求是、照章办事、工作认真、深入细致、宣传教育、做好预防、消除隐患、保卫生产、发现火情、勇敢战斗、舍生忘死、绝不畏缩。
9季节防火
9.1每年的冬、春两季要搞好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大检查,有计划地解决一批重大火险隐患,充实和完善防火制度,整顿和健全义务消防组织。
9.2重大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要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安全大检查,积极整改隐患,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让员工过一个愉快的节日。
9.3特殊时间如高温季节、连续晴天、检修、国家及地方大型活动、运动会、会议等,要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加强重点部位的消防保卫,加强值班巡逻,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0规章制度
10.1各部门、车间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消防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化工行业进入“进入生产区十四不准”、“禁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岗位操作工必须严格遵守“操作工的六严格”。
10.2由公司制定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管理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领导责任制、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等一系列的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10.3各部门、车间应该严格遵守公司以及安全环保部制定的各种消防安全规定。
11宣传教育训练
11.1凡是新入厂的人员必须严格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相关部门考试合格,持证方能上岗。
11.2公司建立安全教育室,每年对全公司人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教育,一次消防知识考试和竞赛,一次消防安全录像教育,二次消防演练,每月举办一期消防专刊,对全体员工普及消防知识。
11.3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和训练,使全公司员工达到“三懂”、“三会”、“三能”:即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和原辅材料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会报火警;能自觉遵守消防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或县、能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
12整改检查
12.1全公司必须严格实行“三级防火安全检查制”,即:公司做到每月一检查,生产调度中心每半月检查一次,班组岗位每周检查一次。
12.2每月二十五日定为公司防火安全宣传检查和例会日,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车间防火负责人对全公司进行防火大检查。
12.3各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小组必须做到每月两次自荐、自查活动,并将检查情况如实地在月报表中反映,查处的重大隐患必须用书面报告到安全环保部备案。
12.4各班组必须认真抓好日常防火检查,做到每周一次,要做好检查记录,并由事业部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监督。
12.5对于公司安全委员会、上级消防部门、系统行业消防部门组织查出的火险隐患,公司安环部要认真立案登记,向隐患单位立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各单位应按要求的时间,定人员、定标准进行整改,直到复查合格才能消案。
12.6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安环部应书面报告到公司,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做到人力、物力、资金三落实,在整改时间上不推、不拖、按时进行整改,属于重、特大火险隐患,公司因资金、时间的等原因一时无法解决的,由公司书面上报上级消防管理部门,请求上级帮助解决。
13追查处理
13.1凡是违反消防管理条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规定导致发生火灾、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责任者,要上报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3.2凡是违反消防管理条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规定,造成后果或后果轻微的,由安环部和各单位共同查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处罚。
13.3凡是违反消防管理条例和公司消防安全规定,隐瞒不报,不作处理的,要对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严肃处理。对于因思想麻痹,贯彻消防规章制度不力,管理不善而引起火灾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任者也应该严肃处理。
13.4消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权。凡是因消防工作不力,导致发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年终所在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其领导和当事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14消防安全职责及灭火器器材维护保养
14.1公司级消防安全职责
14.1.1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4.1.2批准发布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规程、决议和措施。
14.1.3负责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及落实隐患整改工作。
14.1.4领导安全消防及义务消防队组织,并指导他们开展活动。
14.1.5组织火灾,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4.1.6副总经理对分管部门的安全、消防工作负责。
14.2.部门级(事业部)
14.2.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条例及公司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决定,对违反安规制度的职工进行教育,督促他们遵守有关安全、消防制度。
14.2.2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及时研究整改火险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14.2.3协助公司调查处理有关事故,组织并参加本部门内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2.4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村要妥善保管,若发现擅自动用或损坏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
14.2.5部门副职要积极做好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14.3.车间级
14.3.1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事业部部长的领导下,对本车间的消防安全负责。
14.3.2组织本车间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司、事业部有关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决定,并经常对本车间进行检查。
14.3.3掌握本车间的设备运行与工艺、生产、操作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防止设备带病运行与违章操作。
14.3.4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与火险,并及时整改,车间不能整改的,必须按级汇报做好有效的防范措施。
14.3.5严格遵守动火制度,并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本车间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
14.4.职工消防安全职责
14.4.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14.4.2努力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方法,会使用就地放置的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火警。
14.4.3维护保养好本部门、岗位的消防器材,发现损坏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
14.4.4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以提高自己的素质。
14.4.5严格执行上级及厂部的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制度等。
14.4.6提高警惕,注意本岗位及本人身边有无火险隐患,做到极早发现,尽快消除,以确保全厂不发生火灾事故,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
14.5.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
14.5.1消防水泵,每半月试车一次,每月出水一次。
14.5.2消防水泵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完好,每次使用或练习后应做好消洁工作,并检查各连结部位是否紧固,并随时修整,使保持完好状态。
14.5.3消防水带用后,必须及时洗净,晾晒干燥妥善保管。
14.5.4泡沫灭火机按规定配换药剂,并每月检查一次喷咀是否堵塞。CO2等灭火机每月检查一次喷咀及重量,若减轻10%时应充气。干粉火机每年检查一次,干粉是否受潮结块,C02气体每半年称重一次。
14.5.5公司内各处设置的消防器材不得移动或移用,否则按国家消防法规有关条例予以处理。
14.6灭火器管理制度
14.6.1灭火器的配置与灌装
a)安全环保部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按国家标准定量配置合格灭火器,使用后的灭火器须到当地消防部门进行灌装。
b)安全环保部对全公司所使用的灭火器统计,在《消防器材(设施)检查表》中做好记录,并对每一只在用灭火器进行挂牌标识。
14.6.2灭火器的储存
a)各使用部门配置的灭火器须有灭火器存放装置,且有保护装置,应标识清楚,便于取用。
b)公司备用的灭火器储存于消防室中,须做到防潮、防雨、防爆,并定期进行检查灭火器压力表,若指针在红线区,应作重新灌装或报废处理。
14.6.3灭火器的使用
a)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需使用灭火器的,应按规定的操作方法操作,使用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保护及环境保护。非必要情况,优先选用干粉灭火器,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b)灭火器使用完毕之后,使用部门须处理好现场。检查使用后的灭火器,若压力表指针在蓝线区以上,则送回原存放点;若指针在红线区,则送安全环保部作灌装或报废处理。
14.6.4灭火器的报废
a)安全环保部确认无法进行灌装的灭火器要作报废处理。
b)灭火器的报废送专业部门处理。
15奖励表彰
15.1凡是因消防工作成绩显著,全年度无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5.2对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并在扑救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15.3对于在扑救火灾中致伤、致残以及牺牲的个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公司给予最高优抚和照顾。
16附则
16.1各部门、车间可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报送安环部备案。
16.2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6.3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2
一、诊所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消防知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积极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积极主动配合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并根据消防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三、工作人员应了解本单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设专人保管,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爱护消防设施,禁止随意搬动、损坏和挪用。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不准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树叶等杂物。
五、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严禁私自乱拉电线,随意更换保险丝规格,增加用电设备。批准使用电炉、电烘箱及其它大功率电器的单位或个人,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经常检查电器安全和电路情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六、任何人发现火险,火警都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注意保护好现场;消防器材未经保卫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3
一、管理组织
1、超市消防工作以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根据商场的特殊性,实行由店总经理到各班岗位的逐级防火责任制原则:即“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2、商场成立以店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商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商场防损部设立消防督查组,协助消防第一责任人开展消防管理工作,主管商场消防安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防火规章制度,并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及各种防火规章制度。督促本部门员工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整改,配合、协助防火督察组开展管理工作。
5、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遵照执行《消防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商场消防安全,保护商场消防设施,报告火警,无条件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二、防火监督制度
1、商场在营业时间,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门上锁,通道堵塞。严禁任何人任何时间在商场内吸烟。
2、安全出口通道、楼梯口应设置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应急灯光照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3、按消防法规配置足够灭火器材、设施、设备及报警电话,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不得圈占、埋压、堵塞消火栓;不得在消防器材上放置、装贴、悬挂任何与消防无关的物品;不得乱用消防专用电源、消防水,喷淋头下50厘米内不准堆放物品。防火卷帘门下面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由专人操作监控设施、设备,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当报警时,当值人员立即派人前往查看原因,确认火情后,立即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通知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5、配送中心仓库管理人员,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遵守《仓库防火管理规定》,生鲜处加强液化气灶、气房的管理,严格遵守《液化气灶管理规定》,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月不得少于次对商场的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防火督察组每周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本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检查时必须有部门负责人亲自带队,参加检查时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进行。
7、各部门必须遵照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需要更改或增设线路时,需由工程部正式电工操作,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营业时间结束后工作人员关闭所有必须关闭的电源。
8、专柜装修必须按照《专柜装修管理规定》执行,严禁在商场营业时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时,须通知防火督察组,填写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申请单,按照《临时动火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方可动火。
9、商场出售气体打火机、摩丝、甲烷等商品时,只准少量存放,最多进货量不得超出两天的售量,并且集中专人保管。禁止出售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各类有毒物品。
10、防火督察组负责商场防火宣传,收集有关的消防信息,制定宣传计划,布置宣传内容。
11、商场内所有员工必须接受消防知识的培训、教育,参加灭火技能训练,遵守《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2、商场必须成立义务消防队,防损部所有的防损员为义务消防队员,其余各部门的消防骨干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必须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接受防火技能训练,防火督察组负责义务消防的培训、教育工作。
13、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组织所有员工参加消防学习,防火督察组负责制定消防演习方案,即《火灾应急方案》、《人员疏散计划》等,要求全员动员,责任到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4
一、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l、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消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针对校园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学生要进行有季节特点的消防知识教育,教育学生野外不要玩火。
三、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管理人员每日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及时汇报检查情况,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要给予处罚。
四、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对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⒈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⒉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⒊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⒋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⒌教室、宿舍使用应急灯,严禁学生用火。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5、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l、义务消防员应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6、严禁组织学生参与火灾扑救活动。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把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6、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7、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8、校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师生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晶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5
一、安排责任心强并经过消防安全培训的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会所内所有工作人员要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学习,提高消防意识,会使用消防器材。
三、经常检查用电设备是否老化,损坏,液化气是否外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当维修的维修,当更换的要及时更换。
四、不得超负荷使用电器,会所内不得使用电炉,电热毯。
五、电视机,空调使用后一定要关闭电源开关,不得长时间处于待机状态。
六、及时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对过期的灭火器及时更换。
七、时刻提醒顾客不得随意乱丢烟头。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杂物,经常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