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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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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促进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通过学生会的代表,学生可以与学校管理层直接对话和交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收集整理的学生会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篇1】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1、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2、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3、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4、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5、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6、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2、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2、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3、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其他说明

1、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篇2】

第九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班级民主选举产生,对学生负责,受学生监督。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学生会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十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如果学生会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代表提议,可以提前或推后召开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所作决议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职权由学生会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向学生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对其负责。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计划;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五)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利。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三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主席领导制,学生会委员数原则上应为单数。

第十四条 委员会主席职务由学院党委提出建议人选,委员会讨论通过;其他委员分工基本按照个人意愿进行调整,如出现人选重叠,则由主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结合本人意愿提出调整建议方案,由委员会多数通过;以上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正式生效。

第十五条 学生会主席代表学生会对外交往,主持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并全面统筹学院学生会工作。

第十六条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如下:学院学生会任何拥有会员资格的同学均可自由报名,由上届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进行讨论,提出建议名单报选举领导小组或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经学院党委批准后产生。

第十七条 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任期2年。

第十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会议由主席召集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第十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具有下列职权:

(一)筹备和召集学生会代表大会,提出下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名单;

(二)主持学生会会议;

(三)定学生会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和组成人员名单;

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篇3】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 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本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 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六)纪检部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橱窗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六章 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和“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加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6—10分。

(三)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及副部长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石家庄经济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篇4】

2、拥护本协会章程;

3、热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如申请成为协会职能部门干事,需要具备一定的综合素质。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参加协会举行的统一招新生活动;

2、错过了统一招新时间的可以直接向秘书部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可吸收为本会会员;

3、 协会职能部门干事的吸收必须经过协会的严格考核;

第七条 普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1)参加本协会的各种活动,支持本协会工作开展;

(2)可自愿申请成为协会职能部门干事;

(3)本协会职能部门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与监督权;

(4)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 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决议;

(2)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3)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者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4)按时交会费 10元/四年。

第八条 社团职能部门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除享有普通会员同样的权利外,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的策划的权利。

2、义务:除需履行普通会员同样的义务外还需:

(1)参与组织策划协会各种活动;

(2)严格执行职能机构的任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协会职能部门由会长、秘书部、策划组织部、宣传部、采编部以及各班负责人小组组成。

1、会长: 统筹、主持协会各项事宜,主持、出席协会重要会议,负责与学习行政机构间联系,对外代表协会。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分管、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

2、秘书部:管理社团内部人事、干事、会员档案以及协会重要文件; 负责整理、保存常务理事会会议记录以及各部门例会记录;负责通知公告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外出活动时单据的收发工作;管理协会经费并定时向会员汇报社团财务运行状况。

3、策划组织部:

(1)出外联系一些需要帮助的人士或机构;

(2)负责社团内部的组织工作,以及社团活动时的人员、物品安排; 负责活动前收集社员们的意见和看法,选择最好的方案,作出决策;负责收集社团内部干事及社员的建议并交于秘书部整理后,交给会长。

4、宣传部:负责每次活动之前后出宣传,及宣传物品的购买。

5、采编部:负责每次活动的拍照、录像等记录性的工作以及之后的新闻报道工作;整理协会内部资料,并管理本协会博客;出版会刊《晨曦》。

6、各班负责人部:主要负责本班志愿者的管理,与传递通知,收集资料。

学生会生活部规章制度【篇5】

一、工作任务:

监督并检查各团支部的团会召开情况

二、工作时间:

(1)每周二下午5:30分(高中部)

(2)每周四下午5:30分(初中部)

注:团检部检查人员必须在5:20分在宿管科集合开会,每次与各班团会召开的时间不得低于15分钟

三、工作态度

认真、负责、积极、公正、严明、不循私舞弊

四、工作要求

(1)公平、公正、公开。本条是整个检查工作的灵魂,是对检查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我们的'检查工作才能得到各团支部的承认和校领导的肯定,才能发挥团检部的作用。

(2)按时准时。各班团会在5:30分召开,检查人员切记按时准时参加各团支部会议,如有违规者,将作严肃处理。

(3)记录内容精辟短小,充实精练。一次团会讲的内容较多,而检查表格式有限,加上时间观念,需要检查人员具有高度提炼和精简的概括能力。

(4)大胆参与并经常为团支部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计划、建议。在听取团会召开的过程中,不断发现团支部存在的问题,对团干部提出自己的建议和要求,以起到“监督、促进”作用。

(5)态度谦逊和善。和团支部、团员交流时,不准以学生会成员或检查人员自居,必须谨慎、谦虚、踏实,努力做到平易近人,与各团支部干部、团员友好地交流与沟通。

五、工作奖惩

(1)凡收奖励或出发的个人将在会议上予以表彰或批评,并记入档案。

(2)部长应按照主席团指示具体开展颁布工作,付部长应协助部长组织本部一切工作,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凡违反相关规定或做有损学生会形象的事,主席团将严格处理。

(3)检查人员应在部长或副部长的带领下积极完成当日的工作任务,并将检查结果立即交给部长或副部长,不得无故拖延时间。

(4)当天工作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向部长或副部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不得无故缺勤。

(5)工作人员若在开会时缺旷,将扣停工作卡一日;若无故缺勤,将扣停工作卡一周。

(6)各成员的工作卡必须贴上一寸彩色照片,不能贴大头照等不规范照片,否则将没收工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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