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提供服务和支持:学生会规章制度为学生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如代表学生表达诉求、提供咨询和帮助等。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收集整理的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1)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本部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本部的内部管理、提高本部干事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社团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社团部干事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学生会的一个重要部门,我们也应该定时召开,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十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社团部定期组织各社团的负责人开会,将本社团最近活动做总结,并叙述近期的计划。
(六)例会的召开将视情况而定。
第三章财务制度
作为学生会各部门中唯一一个拥有资金调动事宜的部门,我们必须做好财务的管理,保证社团成员的资金用到个社团的运作上。
(一)我们必须建立明确的账单,将各社团花销及报销名目做好准确地记录。
(二)社团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社团部。经过本部讨论审批通过之后,方可购买。
(三)各社团在活动之前,应该组织本社团的外联部进行资金的筹集,减少本部资金的使用。
(四)各社团在活动办完之后,应将发票或凭据交至社团部,待我部核对、统计完成后,方可报销,(无购买发票或凭据的不予报销)
(五)社团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
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社团部批准。
(六)每学期的期末,需要将本学期个社团的账目明细,做到透明,公正。
第四章社团申办活动制度
每个学期。各社团应该按照本社团的情况。举办各种有利于我院学生的有意义的活动。各社团开展各项活动,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每个社团在办活动之前应该将自己的策划交至社团部审批,通过之后,方可进行。
(二)各社团所办活动,不得违反学院及学校的规定,不得举办任何涉及不当信息,存在危险性及无意义的活动。各社团应本着对学生负责,为学生服务的原贝打举办各种活动。
(三)各社团在活动举办完毕之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活动总结按时交至社团部存档。
第五章社团纳新及选举制度
各社团在学年伊始,需要进行社团纳新,及时补充新鲜血液。
纳新时,各社团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社团部应该在纳新之前,召开会长会议,组织各社团统一纳新。
(二)新会员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缴纳五元的会费,以作为社团日常活动的经费。
(三)纳新完成之后,各社团必须进行理事纳新,选出优秀社员,以期培养社团的接班人。理事竞选完毕,各社团负责人应该及时将本社团的理事名单交至本部存档。
(四)社团部应尽早召开理事培训大会,让理事今早的熟悉学院的情况以及对自己社团的了解,熟悉活动举办的流程,使其在以后活动的举办中尽量避免出现失误。
在学年末,本部需要召开社团换届大会,各社团成员均有资格进行竞选,最后在本部与各社团负责人协商之后,选出新一届社团的领导人员。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2)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制定以下学生会制度:
一、本会宗旨:服务学生、服务教学,促进全体同学健康成长,圆满完成学业。
二、基本任务: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严格执行学校纪律、教学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学生工作,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全面促进同学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二)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沟通学校各部门与学生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学生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在维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和学校安全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合法、正当渠道,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三)协助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学习和实践中树立科展观,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建设现代管理大学的校园文化。
(四)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为方针,组织学生开展伦理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考风考纪方面的教育活动和学习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
(五)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工之间的团结,配合学校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环境;
(六)加强同高校和社会之间的文化交流,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提高学生工作的层次水平。
三、学生会组织机构学生会下设:办公室,外联部,体育部,文艺部,人事部,宣传部,质量信息部,生活服务部,网络新闻中心,文化建设部,礼仪部。
四、成员守则
1、学生会成员应遵循“服务学院,服务老师,服务学生”的选择进行工作。积极开展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要有“服务同学”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学生会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2、学生会成员应恪守学生本分,学好专业知识,各学期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并且无挂科违纪,协调好日常学习与学生会工作的关系。
3、学生会成员要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干净纯粹的组织文化,不吃吃喝喝、贪图玩乐、讲求排场,要克服精致利己思想,坚决抵制社会不良习气侵蚀;
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自觉维护学校广大同学的利益。
4、学生会成员要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对外树立良好的交通运输学院学生会成员形象;
尊敬老师长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日常办公场所,严禁吸烟,严禁嬉戏打闹、大声喧哗,出席活动必须穿戴整齐,举止得体。
5、部长副部长需要向部员讲清楚学生会的成员守则,禁止成员做违反上述内容的事情,如有违反,该部门部长副部长写800字检查,评优评奖功绩降半格,成员第一次违反予以警告处理,第二次违反者做开除学生会处理。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在学生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均为学生会正式成员。
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获得履行学生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
(二)通过正当途径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四)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接受班级管理和班主任管理。会员违反学校纪律受到警告以上处分或旷课超过15课时以上者,本会予以辞退;学院和班主任对经常违纪、屡教不改的会员有一票否决权。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项目设定:
1、例会人员管理例会(包括部门会议、内部会议和全体例会)
2、工作人员出勤管理
3、日常行为管理
4、活动出勤管理具体内容:
(一)例会(包括部门会议、内部会议和全体例会)
目标:使例会充分发扬集体性、民主性、广泛性、参与性、严谨性和目的性。
1、集体性要求:
(1)每次例会人员按要求必须按时到场。
(2)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3)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
(4)例会时间不少于30分钟。
2、参与性要求:
无论干部干事都应积极参与决策方案的讨论,和一般问题的意见发言,并努力做到提出有建树的、科学的、实用的意见。
3、严谨性要求:
不得肆意扰乱会场秩序,扰乱会场秩序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二)工作出勤(包括活动和日常工作)
目标:针对学生会的各种级别和类别的工作,工作人员要求积极参与并做到尽职尽责。
1、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
迟到者、旷工者、中途无故退场者均受警告处罚且在全体会议时通报批评。
2、每次工作必须按要求完成全部工作量。
未能完成安排的职能工作者、工作中有重大失职者、工作中谈论或擅自处理私事,造成不良影响者均受警告处罚。
3、任务通知之后必须回复收到,否则予以警告。
(三)人员日常行为(指在室外工作场所或办公室内)
(1)平时的言谈举止不得损坏学生会公众形象。(通过会内和会外两方面共同监督,视情节予以处理)
(2)不得肆意滋事,扰乱工作秩序。(处理办法同上)
(3)严守学生会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处理办法同上)
第四章人事考核制度
一、出勤考核
1、会议出席情况考核(规定人员到场者)
(1)迟到开会时在点名之前还未到者视为迟到。迟到者受警告处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
(2)早退会议结束之前离开会场视为早退。迟到者受警告处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早退处理。
(3)未到未到或会议进行1/2后还未到者视为不到。迟到者受警告处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未到处理。累计三次未到者无条件免职。
2、活动到场情况考核(规定人员到场者)
(1)迟到在规定时间未到者。迟到者受警告处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活动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迟到处理。
(2)早退在规定时间前离开者视为早退。迟到者受警告处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活动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早退处理。
(3)未到未到或会议进行1/2后还未到者视为不到。迟到者受警告处分。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会议负责人,提请负责人同意后,此情形不做未到处理。累计三次未到者无条件免职。
3、办公室值班情况考核
(1)迟到晚到15分种视为迟到。迟到者不予以签到。
(2)早退值班结束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者不予以签退。
注:值班期间不准玩手机,不准抽烟,不准吃零食喝饮料,不准穿拖鞋,不准携带非学生会的人员一起值班。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多次劝告不听者做退会处理(人事部进行监督)
4、卡机值班情况考核
(1)迟到6:15之前未到者视为迟到。迟到者不予以签到。
(2)早退7:20之前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者不予以签退。
注:早上看卡机人员也不得代打卡,发现当天打卡次数取消,并写300字检讨;
再次发现,予以退会处理。(各部门互相监督)
二、评定
办公室定期举行月之星竞选工作,竞选资格由主席团及人事部共同商议。
学年末由办公室举办部长及主席团竞选工作,竞选资格由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共同商议。
第五章财务制度
一、资金财务管理
1、学生会日常财务资金报由审核,再有主席团统一分配报账。
2、各部门凡涉及资金问题,均须报办公室备案或向办公室提交内部财务清单,然后办公室上交秘书处存档。
3、任何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
二、采购
1、学生会日常用办公品由主席团委派部门统一进行采购;
2、各部门所需其他物品,亦可有各部门自行采购;
购买物品前,先写申请,待主席团签字同意后方可购买。采购时需向商家索要发票。
三、报销
1、各部门的采购行为,由各部门先行垫付钱款;
2、报销时应持有购买物品时的正规发票方可报销。
3、没有发票、发票填写不当或没有提交申请自行购买的,有权拒绝给予报销
4、特殊情况应报于主席团决定。
第六章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工作是学生会工作连续性,有序性的有力保障。为实现工作的正规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此项制度:
一、总则:
(一)人事档案:
1、学生会成员信息库,由学生会人事部定期更新;
2、学生会各部门成员(包括未入选者)简历,每学期开学初更新;
3、学生会干部竞选演讲稿,干部辞职报告;
4、学生会成员档案数据库,记录系学生会各成员基本信息、各项考核成绩及评优结果及各成员在校期间所获各项荣誉。
(二)工作档案:
1、学生会各部门各学期工作计划;
2、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需要有相关文字材料备份,包括活动申请、活动开展、活动总结,并附活动图片资料。
(三)文件档案:
1、上级组织发布的工作文件及通知;
2、上级组织对工作、活动的批示;
3、学生会内部文件及各项管理制度等文献材料;
(四)会议记录:
1、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记录;
2、学生会主席团全体会议记录;
4、干部级会议记录;
5、部长级会议记录;
6、部门例会记录;
7、全体例会记录
(五)出版物档案:
由学生会订阅和编印的各种刊物、资料、论文集等。
二、实施细则:
(一)静态管理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档案由团委进行管理并保存于学生会办公室。
第二条学生会档案属内部资料,不经允许,不得私自交于外界传阅。
第三条对于重要文件和有保密性质的文件需做好保密,未经主席团许可,不得借阅。
第四条定期检查各项文件,如有遗失或缺少应立即向主席团报告,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五条借阅档案必须经过主席团同意,否则不得借阅,未经批准直接借阅者及当时办公室值班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借阅时需注册登记:姓名,联系方式,借阅内容,借阅时间及归还日期。
第六条学生会的档案由主席团和秘书处决定其使用和公布,不经上述机构相关负责人同意,任何组织无权使用档案信息。
(二)动态管理条例
第一条学生会各部门举办活动需要有相关文字材料备份,包括活动申请、活动开展、活动总结,获奖者名单,活动照片等资料,并及时上交学生会办公室用于存档。
第二条学生会办公室应该及时收取并更新校学生会各项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文件档案、会议档案、出版物档案并存放于校学生会办公室,整理资料时按照档案的生成年份及文件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合理放置,使所有文件系统化,以方便借阅及管理。
(三)附则: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秘书处档案管理的工作,以使秘书处档案管理工作井然有序的进行。
第七章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系学生会各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总结和部署相关的各项工作,学生会可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生会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举行各种会议,会议力求精简、高效,信息沟通到位,问题解决落实,且尽量遵守时间法则,提倡“小时会议(不超过一小时)。”
2、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例会,参加人员为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
部门定期举行列会,总结前段工作,并对下阶段工作作出安排。
3、每次开会必须严格考勤,应到会的每位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事需书面请假,请假理由必须合理;
学生会成员将会议出勤情况将纳入干部考核之中,迟到或缺席警告一次并记录,被警告一次者取消其主席竞选资格;
被警告两次次者取消其部长竞选及月之星竞选;
被警告三次者劝其退出学生会。
4、每次会议,负责人应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交办公室备案。
5、到会人员会议期间要遵守会场纪律,全身心投入会议的讨论当中,不议论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必须关闭有声通讯;
过程中除特殊情况不得接听电话。
注:
①例会请假3次算1次未到,3次未到做退会处理。
②无特殊情况的,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到达会议地点的,迟到一分钟写100字检讨,检讨交于秘书处。
③以上两点对校学生会所有成员执行。
第八章审议通过
本制度于20__—20__学年第二学期第二次全体例会审议通过,并于20__年4月27日正式实行。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3)
四、会员活动方式
入会后,一方面会员所属学院红十字会将组织各会员小组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任务的活动或工作;另一方面,校红十字会将组织全校性活动,如慈善万人行、助学助困、卫生救护技术培训、讲座和比赛、会员夏令营或冬令营、会员大会操、演讲比赛、文艺联欢晚会等。
五、会费的管理
(一)、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二)、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应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会员会费,由红十字会财务处统一收缴。会员的会费标准: 会员年度会费不超过5元。会员连续两年不按期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应予以注销。
(三)会费应用于开展与红十字会宗旨相一致的各项活动,不得挪作他用。会费使用须经红十字会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红十字会设专人负责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建立收支明细账目。每年将会费收支情况向理事会报告。
广州大学数学学院红十字会
3.金融学会规章制度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金融学会”;英文名称为“Financial Group”。
第二条 本会是广州大学从事金融数学研究活动的学生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
以会员为本,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同学们理财能力;为专业生提供实践机会,提高专业业务实操能力,促进金融数学专业的科研研究,提高金融数学的影响力,争创品牌专业。
第四条 本会全权属于广州大学金融学会。 本会接受广州大学校团委等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遵循学校的有关条例以及工作方针。
第五条 本会的机构设在广州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委。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六条 本会的工作内容:
㈠、组织会员开展学术讲座活动,普及金融科研部,提高个人理财能力;
㈡、组织金融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促进金融数学专业实践能力的提高;
㈢、组织与社会相关组织或企业进行学习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实践操作的机会;
㈣、组织会员参与各种科研研究,配合学术活动开展;
㈤、面向社会各界宣传金融数学专业以及广州大学概率统计系等;
㈥、编辑、发行金融研究的学术刊物,组织金融信息交流。
㈥、从事其它委托的学术研究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4)
第五章 财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条 经费主要来源:
1、学院财政支出;
2、会员费。
第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及便于管理本协会规定每位会员收取会员费:10元/四年。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主要用于会员证的成本费、会员培训费、组织活动经费等。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必须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于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自挪用。
2.红十字会规章制度
数学学院红十字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使我院红十字会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院红十字会组织建设,使红十字会组织更加完善,特制定《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制度》,对红十字会工作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维护红十字会会员的权利提供了制度保证, 也对会员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会员做事有据可依,有理可循!
一、会员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可申请加入红十字会。
二、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程序
申请成为会员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入会登记表》,经院红十字组织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后报校红十字会备案,发给会员证,可成为广州市红十字会会员;红十字会会员证由市红十字会统一制作。会员入会时,应参加会务知识、卫生救护、服务技能等培训。
三、权利与义务
会员的权利:
(一) 参加红十字会的有关会议;
(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对红十字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佩戴红十字标志;
(五)申请并优先参加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培训;优先获得红十字会提供的人道救助和志愿服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享有红十字会团体会员权利,履行红十字会团体会员义务,按照规定交纳会费,积极为红十字事业作贡献。
(二)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红十字会法律法规,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将红十字精神与学校文化有机结合,使之成为单位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宣传并弘扬红十字精神,积极参与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的社会救助活动等,优先获得红十字会组织提供的人道主义救助和志愿服务。
(四)积极参加支持红十字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定期向红十字会报告开展红十字工作的情况,并就红十字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任务,维护红十字会的合法权益,维护红十字会组织形象。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精选篇5)
一、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规章:
1、热爱学生会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热爱本职工作。
3、维护学生利益,促进学生会工作的顺利进行。
4、树立自身形象,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坚持各级负责制,团结进取。
6、能够做到随时接受并完成学校的临时性工作。
二、凡学生会干部,必须遵守以下制度:
1、坚决执行学生会各项决议,按时参加学生会各种会议及活动。
2、不酗酒、吸烟、打架、骂人、聚赌,不得身着奇装异服,不得染发、烫发,不得随意佩带饰物。
3、不无故旷课,有事必须请假。值日期间不得借值日名义旷课逃课。
4、上课期间不得无事在学生会办公室逗留玩耍,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学生会办公室。
5、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徇私包庇,感情用事。
三、凡违反以上规章制度者,视情节轻重,学校将做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