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文网 > 职场范文 > 规章制度 >

公司规章制度考核表

时间: 小龙 规章制度

提供反馈和指导:通过考核制度,上级能够向下级提供及时的反馈和指导,帮助他们不断成长和发展。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收集整理的公司规章制度考核表,希望大家喜欢。

公司规章制度考核表【篇1】

一、总则

为加强和提升员工的工作绩效,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规范公司对员工的考察和评价,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的目的

1、造就一支业务精干、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确保个人、部门和公司绩效目标的实现,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2、及时、全面、公正的对员工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促进下一阶段工作的绩效提升。

3、为员工薪酬调整、年度评优、晋升或奖励、降职、辞退等提供人事评核的客观依据,以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目的。

三、考核原则

1、以公司对员工的经营业绩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指标,和员工实际工作中的客观事实为基本考核依据的原则;

2、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考核适用范围

凡公司中层以下(包括中层)所有人员的考核适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员不适用本方案:

1、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员工;

2、全年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包括请假与其它各种原因缺岗)的员工。

五、考核组织机构

成立绩效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公司绩效管理的各项实施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审计部、信息管理部、经营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物业管理中心辖下各部门等部门主管组成。

公司规章制度考核表【篇2】

一、绩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产品质量,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事故发生率,提供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

2、加深公司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

3、不断提高公司员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

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与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综合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门。

(1)公司对员工(业务员每两周考核一次)的考核采用每周考核方法,综合部每周将各部门考核结果公布,每月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2)绩效考核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综合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分级考核的办法:考核小组考核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考核下属岗位。

4、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办法。

5、评分标准采取3:7的办法:本人评价占30%,上级评价70%。

6、灵活性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不同。

中层干部:定量考核70%,定性考核30%。

生产岗位:生产时期,定量70%,定性30%

非生产时期,定量30%,定性70%

其他岗位:定量60%,定性40%。

定量考核:

a、中层干部:部门重点工作(总经理安排的工作;每月中层干部会议确定的各部门重点工作;每周考核会安排的工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因生产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数量。

b、其他岗位:本岗位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

定性考核:公司行为规范(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安全、卫生、考勤、行为准则等软指标)。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绩效考核小组,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考核工作。

组长:吕文波

副组长:徐世兴

成员:邵尚锋

工作职责:

1、组长负责主持每月、每周考核总结会,对上月考核工作总结,布置下月各部门工作重点;每周的考核由每周六组织召开。

2、负责考核制度的讨论、修改及监督实施。

3、负责各部门“定量考核”的评价。

4、负责安排各部门下周工作重点。

四、考核标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各部门、各岗位每周工作重点不同,所以考核的标准也不相同(本部门每周考核标准不同,不同部门考核标准不同)。各部门定量考核工作目标和内容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确定。

(1)中层干部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考核小组确定;各部门下属岗位考核项目分值比例由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分值比例必须科学合理,结合工作重点,不得避重就轻,否则扣相关人员10分。

(2)评分小计=上一级评分×70%+自评分30%

(3)考核会时各部门负责人不能提出实质性工作(非日常事务性工作),则视为工作不作为,由考核会扣下周定量考核积分30分。

(4)定量考核出现产品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设备运转事故时(以上事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本部门本周定量考核积分为零。

(5)考核会要确定各部门每周重点工作完成的指标:质量要求、数量要求、完成时限、责任人等,由综合部备案。

(6)对总经理的决定、指示或公司会议精神贯彻执行情况:未执行扣30分;执行不全面,效果不明显扣10分。

(7)下属岗位员工出现严重的工作失误或违纪行为,视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或影响扣10—30分。

(8)出现办公设备事故扣10—40分。

(9)上级考核下级时要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受人际关系和感情的影响,不得有打击报复的行为。否则扣相关人员20分。做评价时参照以下判断基准:

a工作过程的正确性

b工作结果的有效性

c工作方法选择的正确性

d工作的改进和改善

e解决问题的能力f责任意识、个人品格

公司规章制度考核表【篇3】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公司规章制度考核表【篇4】

1.总则

1.1为指引本所员工未来的发展,使每位员工获得与其职务担当能力相适应的职级和资格,并使晋升、提薪、奖励、能力开发等人力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协调一致,有机结合,以充分发挥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人员。

2.考核的目的

2.1利用在员工晋升、提薪、奖励、淘汰等方面;

2.2利用在把握员工工作适应性及正确配置员工等方面;

2.3利用在员工能力开发及培训等方面。

3.考核的分类

3.1本所员工考核分为绩效考核和项目考评,其中绩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试用考核、临时考核以及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

3.2本所合伙人适用于年度绩效考核。

4.考核的时间

4.1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在七月进行,除试用人员和在考核期内累计缺勤三个月者外,其余员工一律参加年度考核。

4.2试用考核在试用人员转正时进行。

4.3临时考核是因工作特殊需要时的考核。

4.4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的考核随同年度考核在七月进行。

4.5项目考评系适用于参加某一约定项目超过40工时(含加班工时)的员工,在项目完成时填写。

4.6合伙人考核在每年的十二月份进行。

5.对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的要求

5.1考核人必须用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为被考核者的年龄、性别、学历、工龄、资历等因素干扰,不为人际关系、好恶感、同情心、偏见等因素所左右.对于考核期以外的事实和业绩不予考虑。

考核人应按期参加本制度规定的考核会议,详实地填写考核报告,并适当地关注被考核人将来的发展。

考核人应及时与被考核人面谈,反馈考核结果,必要时可与被考核人商谈考核结果。

5.2被考核人必须认真回顾考核期内的工作表现,如实填写考核报告,及时反映对考核结果的意见。

6.考核标准原则上按能力、绩效、态度分类,并依职务分级编制。

7.考核方法和程序

7.1年度考核

7.1.1年度考核报告由考核人和被考核人共同完成,旨在对过去十二个月的工作表现进行回顾和评价,从而考虑以后的职业发展和培训需求。

7.1.2部门主管根据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所参与的约定项目,召集与该等约定项目相关的项目经理以上人员召开考核会议,参与考核会议的成员一般应与被考核人在考核期内共同工作至少为80工时以上,或在最近三个月内考核人对被考核人直接委派过任务。每次的考核会议可就一人或多人进行考核。

7.1.3部门主管应指定参与考核会议的一人为某一被考核人的考核人,考核人应在汇集考核会议意见的基础上,完成考核报告。

7.1.4部门主管(或经理以上人员)应及时将考核情况和结果告知被考核人,并征求被考核人的意见,必要时可根据被考核人的意见修订考核报告。

7.2试用考核和临时考核比照年度考核实施。

7.3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

下属人员对主管人员考核系由经理、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的下属对其进行考核,即由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对经理进行考核;项目经理、经理助理、经理对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进行考核。

本所设立首席合伙人、分所主管合伙人专用电子邮件信箱,用于收集“主管人员考核表”。

7.4项目考评

7.4.1项目考评采用自上而下考评和自下而上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即:

(1)项目小组负责人与项目小组成员相互考评;

(2)外勤主管参照项目小组成员对项目小组负责人考核的情况对项目小组负责人进行考核,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进行考核;

(3)部门主管或经理参照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的考核情况对外勤主管进行考核。

考评结果应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

7.4.2项目考评表分为a、b、c三种。

a表适用于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由被考评人的约定项目直接主管人填写。部门主管或经理应给予必要的考评意见,或对考评表作相应的调整。

b表适用于除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以外的人员,由被考评人的约定项目直接主管人填写,一般为项目小组负责人或外勤主管。部门主管或经理或外勤主管应给予必要的考评意见,或对考评表作相应的调整。

c表适用于项目小组负责人和外勤主管,由约定项目小组成员对项目小组负责人进行考评,以及由项目小组负责人对外勤主管进行考评。考评人应与被考评人共同承办同一项目超过40工时,该表由考评人直接交予部门主管。

7.4.3参与某一约定项目累计不超过40工时的人员,不需参加项目考评。但应将几个连续参与、相关的、每个累计不超过40工时的项目综合为一次项目考评。

7.4.4各级项目考评人应于约定项目完成后及时组织填写“项目考评表”,部门主管或经理应将考评结果告知被考评人。

7.5合伙人考核

合伙人考核以自我考核为主,由被考核人撰写“述职报告”,详细阐述在考核期内的经营拓展、工作业绩、组织管理能力等。

公司规章制度考核表【篇5】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者。

3.利用废料回收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9.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0.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1.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5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懒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对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第十条、本章所列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了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