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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员承诺书

时间: 小龙 承诺书

消防检测机构的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那么你知道检测机构承诺书范文怎么写的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检测员承诺书范本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与借鉴,感兴趣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检测员承诺书(精选篇1)

为规范检验检测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检测机构队伍素质,提升行业社会地位,树立行业新形象,我们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二、在质监部门核准的范围内依法开展检验检测工作。

三、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程序规范,检测结果真实、有效、准确。

五、出具检测报告必须客观、公正、及时。

六、保持工作独立性,确保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七、严守被检测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机密。

八、不弄虚作假,不出具虚假报告。

九、对检测结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内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内江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内江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检测员承诺书(精选篇2)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离开工程质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城镇化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都会受到影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百姓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满意度,是我们建设工作者责无旁贷的重要职责。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作为我市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一员,更是深感责任重大。我中心一贯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的质量方针,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以及中心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坚持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检测工作是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用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防止质量事故及进行事故后处理的重要和有效措施之一。对此,我们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充分认识,我们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在检测工程中,我中心承诺:

一、做好政府部门的透视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和检测质量为主意识,积极投身市政府主导的“工程质量两年治理”,积极主动参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排查和治理活动,着眼于建设工程的全过程,配合政府部门、监督部门等各方面,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上,把住质量关,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平稳运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我中心将严格按检测标准、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检测,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准确的原则,确保检测数据要真实可靠,真正发挥检测工作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保证作用。

二、做好建设单位的放大镜。工程实体的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是工程建设的物资条件,也是工程质量的基础。现阶段建筑材料市场上充斥各种质量参差不齐的工程材料,建设单位要想保证工程质量,就必须加强对工程材料的管理。工程质量检测作为工程材料管理的最重要手段之一,我中心严格贯彻执行“科学公正、准确可靠、优质高效、方便服务对象”的服务方针,对所有服务对象做到公平、公正对待,提供高效的优质服务,中心将严格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对委托方提供的样品、文件和检测数据应按规定严格保密。避免建设单位因工程材料的质量低劣造成损失,甚至非常严重并难以弥补和修复的工程质量事故。

三、做好住户们的望远镜。“住房梦”是当代中国人最基本的梦想。安居是人类的共同心愿,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承载了住户们太多的梦想,有房意味着有家,住户们为了有个家而毕其一生,工作二十几年,用自己人生最宝贵的年华为自己拼一个家,来之不易。房子的质量关乎到千千万万个家庭、关乎到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作为房屋质量把关的第一站,我中心承诺遵守《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江苏省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等规定,确保检验资质合法有效,严禁未通过计量认证开展检测服务工作。每个人都有梦想,所有中国人的梦想组成了一个“中国梦”。只有百姓的“住房梦”圆了,才能真正实现“中国梦”。

在崭新的20__年里,如皋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将一如既往地以诚信为基石,秉承“科学公正,求实高效,努力创新,求真务实”的中心精神和“开拓进取,诚信为本,尽心尽力,真诚服务”的中心宗旨,以极大的热情致力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我市工程建设把好质量关;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跨上新的台阶。

检测员承诺书(精选篇3)

我中心依据CNAS-CL01:20__ idt ISO/IEC17025:20_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52:20_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CNAS-CL44:20_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筑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B/T31880-20__《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质量,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使客户保持对检测中心的良好信心,特作如下声明与承诺:

1、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隶属于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是经法人书面授权的、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检测机构,将站在第三方公正立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的规定,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为客户提供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产品材料质量方面的检测服务。

2、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严格按照CNAS-CL01:20__ idt ISO/IEC17025:20_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52:20_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应用要求、CNAS-CL44:20__《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建筑工程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B/T31880-20__《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建立质量体系和编制《质量管理手册》等文件,始终坚持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和服务承诺,确保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3、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控制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手段,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产品材料质量做出公正、科学和准确的评价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为此,我们将不断完善检测工作环境,配置性能先进、配套齐全的检测设备,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来保证我们的检测质量方针和目标的贯彻落实。

4、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处的领导及下属各行政职能部门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对检测中心的检测工作进行任何干预或施加压力,并全力支持检测中心的工作。同时要求检测中心的一切检测活动不受来自上级、商业、财经或其它方面的压力或影响,而能始终、持续地保证做出判断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5、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制定有《保证公正性和诚信性程序》,要求工作人员不参加任何影响公正性、诚信性的活动,不因来自于商业、财经或其他方面的压力而影响检测质量,保证在公正性、诚实性方面的可信度。

6、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制定有《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对与客户相关的机密、信息及所有权实施严格保护措施,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并保证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提供其他客户的技术资料。

7、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将积极参与能力验证、实验室水平测试和比对试验,并与其他实验室保持良好的接触和沟通,以此来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8、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将以严谨的工作精神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优质高效地完成每一项检测工作,同时确保将诚信贯穿于检测过程的每一个环节,科学、公正、及时、准确地向客户提供检测报告。

以上各项声明和承诺,我们诚恳地接受委托客户及社会各方面的检查和监督。

临沂市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__年01月01日

检测员承诺书(精选篇4)

消防检测机构的健康发展,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消防检测机构,规范浙江省消防检测市场秩序,确保我省消防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我单位自愿加入浙江省消防协会检测行业分会,并严格按照检测行业分会制定的《浙江省消防检测行业公约》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在此我单位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自愿加入浙江省消防协会检测行业分会,遵守《浙江省消防协会章程》、《浙江省消防检测行业公约》等协会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分会的工作。

(二)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独立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

(三)参加省消防协会检测行业分会组织的行业性活动,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四)严格检测相关要求,确保检测数据公正、准确,不弄虚作假、不出具虚假报告。

(五)维护行业公约的权威,严格把守消防检测质量关,并对违反公约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

(六)消防检测执业人员自觉接受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持证上岗。

(七)严格企业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自觉接受省消防协会检测行业分会的检查指导与年度考评。

(八)按时按规定足额缴纳会费和保证金。

承诺单位(盖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二0一一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贰份。消防检测机构、浙江省消防协会检测行业分会各一份)

检测员承诺书(精选篇5)

为全面保障上路行驶机动车的安全性和环保性,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本单位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机动车检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机动车检验公正、结果准确、服务有效,我单位特向社会郑重公开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级监管部门关于机动车检验的各项要求,切实担负起机动车检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检验数据负责,对检验结果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机动车检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坚持诚信检测,规范操作,质量为本,准确公正。

三、严格按照实验资质认定授权的承检范围开展检验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相关标准,确保检验项目齐全,原始数据、检验记录真实、规范、齐全,保证报告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机动车检验设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部进行计量检定/校准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检验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检验人员全部持证上岗,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单位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规范化操作,为社会提供高效热情的服务。

五、坚决抵制下列行为:

(一)在计算机检测系统中设置人为更改数据的程序或作弊检测的软件、伪造或修改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只收费不检等虚作假行为。

(二)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三)在机动车检验过程中以权谋私、索要或者收取礼品、礼金及其他物品,收取贿赂的行为。

(四)从事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检验结果和有关技术资料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私自向外泄露检验信息。

七、积极配合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八、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社会投诉或异议。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请拨打站内监督电话或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站内监督电话:

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65

法定代表人:

承诺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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